《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是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于2017年9月7日發布的一項重要部門規章,旨在加強對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規范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該規定明確了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責任義務。根據規定,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
對于群組建立者、管理者,規定要求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群組內一旦出現違法信息,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采取警示、整改、暫停發布、關閉群組等處置措施。
規定特別強調了實名制要求,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對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不得為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
在保護用戶權益方面,規定要求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使用者個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該規定的出臺,為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有助于構建清朗的網絡空間,促進互聯網行業的健康發展。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都應當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